一、学校全称:蚌埠医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
五、招生对象及培养模式:
1、招生对象:
(1)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通应届毕业生”)。
(2)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大学生入伍政策的通知》(皖教学[2016]3号)文件规定,具有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学历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
2、培养模式:考生录取后按照招生专业的本科阶段教学计划,学制3年,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的同等待遇;其档案交由我校管理;学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并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六、报名
1、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普通应届毕业生”或“退役士兵”。
(3)报考我校考生毕业专业范围: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
(4)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报名时间及办法:
(1)采集考生基本信息:
3月14日-3月17日,考生通过所在毕业院校审核进行网上报名,联网采集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及采像;考生毕业专业、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由毕业学校录入报名系统。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录入完成后,报名系统即时生成考生号并可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考生在报名信息表上填写报考院校、专业等信息并签名。
(2)复审及现场确认:
复审及现场确认时间: 4月6日,“退役士兵”现场确认;4月12日-4月13日,“普通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
复审及现场确认地点:蚌埠医学院行政楼B105室(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
考生需要携带材料:报考我校的考生持报名信息表、二代身份证、专科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思想政治情况表(下载)到我校现场确认,“退役士兵”还需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其中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还需提交立功授奖证书、授奖命令)。我校将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择报考院校和专业。 (3)缴费: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报名费120元/生,由我校统一收取。
七、招生计划及专业
1、招生专业:医学检验技术
2、招生计划:60名,其中2名单列用于招收“退役士兵”。
3、招生计划说明:如 “退役士兵”计划未完成,则用于招收“普通应届毕业生”。
八、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
(1)笔试考试科目为英语和专业综合,英语满分为150分,专业综合满分为150分,总成绩满分为300分。专业综合考查内容包含生理学(40分)、人体解剖学(40分)和诊断学(70分)。
(2)根据《安徽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鼓励政策(下简称“鼓励政策”),获得我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并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参加笔试,经我校面试合格,直接录取。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为30分钟,面试科目为综合能力,包含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等,满分300分。
(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大学生入伍政策的通知》(皖教学〔2016〕3号)文件规定,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免试录取。
2、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核形式 |
4月23日上午09:00-11:00 | 英 语 | 笔 试 |
4月23日下午15:00-17:00 | 专业综合 | 笔 试 |
4月23日下午15:00 | 综合能力 | 面 试 |
备注:符合鼓励政策的考生只参加面试,其他考生只参加笔试。
3、考试地点:蚌埠医学院校本部(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
九、录取
1、录取程序
(1)“普通应届毕业生”录取程序
确定单科最低资格线: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按计划数1:2的比例分别确定英语和专业综合两门笔试科目单科最低资格线,但最低单科资格线不得低于50分。面试科目(综合能力)合格线为180分。
录取原则:首先录取符合“鼓励政策”面试合格考生;剩余计划在同时达到英语和专业综合两门笔试科目单科最低资格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综合分数高的考生。
(2)“退役士兵”录取程序
首先录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未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的录取程序与“普通应届毕业生”录取程序相同。
2、录取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在学校网站公示一周。
3、录取确认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所有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需在5月13日-16日登陆zsb.ahzsks.cn进行录取确认并办理相关手续,网上确认后不得更改。已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4、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
录取确认考生名单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我校即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注册时限完成新生注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报考资格、体检不合格、冒名顶替、重名重号、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颁发证书:
1、颁发学校名称:蚌埠医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以申请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十一、学费标准: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依据皖价费【2000】259号文件)。
十二、本章程蚌埠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不同或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52-3178336 监督电话:0552-3175027
电子邮件:bbmczsk@126.com 网 址:http://www.bbmc.edu.cn/
地 址: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蚌埠医学院行政办公楼B105室
邮政编码:233030
郑重提示: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所有教职工一律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