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安徽省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待录取(含递补待录取)考生体检、签订定向协议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工作
请所有待录取(含递补待录取)考生持《蚌埠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如医院不同意使用我校模板,可使用医院体检表格,但我校体检表格上的项目必须都要涵盖,尤其是色觉检查,不得缺项漏项。
考生体检结束后将加盖公章的个人体检报告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方式为“待录取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姓名+体检报告”,于4月23日下午15:00前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各学院指定电子邮箱进行审核。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时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签订定向协议工作
待录取考生(含递补待录取)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学习形式为全日制且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需签订《蚌埠医科大学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本协议一式三份,请考生填写、盖章后于4月25日下午15:00前通过邮政EMS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蚌埠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552-3178336),学校盖章后将于新生开学报到后返还考生两份。
三、补交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审查材料尚未交齐的待录取(含递补待录取)考生,按照《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提前准备资格审查材料的通知》(网址:https://zsw.bbmc.edu.cn/info/1006/1782.htm)将完整的材料于4月21日前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所在学院电子邮箱,邮件命名方式为“待录取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姓名+资格审查材料”。
附件:
1. 蚌埠医科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doc
2.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docx
3.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docx
4. 蚌埠医科大学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doc
5. 各学院联系方式.xls
蚌埠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