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普通专升本和成人本科、专科等各级各类招生录取工作。
二、根据上级招生文件要求执行教育部招生政策及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制定和完善学校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
三、根据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组织,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并报送学校各类、各层次、各专业招生计划。
四、制定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
五、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六、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完成录取通知书的制作、发放工作。
七、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八、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迎新工作。
九、认真做好招生录取的总结和分析,整理、归档新生录取名册等招生文件。
十、处理招生录取方面的其他突发事件。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